介之推不言祿

介之推不言禄朗读

  晉侯賞從亡者,介之推不言祿,祿亦弗及。

  推曰:“獻公之子九人,唯君在矣。惠、懷無親,外内棄之。天未絕晉,必将有主。主晉祀者,非君而誰?天實置之,而二三子以為己力,不亦誣乎?竊人之财,猶謂之盜。況貪天之功,以為己力乎?下義其罪,上賞其奸。上下相蒙,難與處矣。”

  其母曰:“盍亦求之?以死誰怼?”

  對曰:“尤而效之,罪又甚焉!且出怨言,不食其食。”

  其母曰:“亦使知之,若何?”

  對曰:“言,身之文也。身将隐,焉用文之?是求顯也。”

  其母曰:“能如是乎?與汝偕隐。”遂隐而死。

  晉侯求之,不獲,以綿上(地名)為之田。曰:“以志吾過,且旌善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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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文

  (背景接前面的《寺人披見文公》)晉文公賞賜跟着他逃亡的人們,介之推不去要求祿賞,而(晉文公)賜祿賞時也沒有考慮到他。

  介之推說:“獻公的兒子有九個,現在惟獨國君還在(人世)。惠公、懷公沒有親信,(國)内外都抛棄他們。天沒有(打算)滅絕晉,(所以)必定會有君主。主持晉國祭祀的人,不是君王又是誰呢?上天實際已經安排好了的,而跟随文公逃亡的人卻認為是自己的貢獻,(這)不是欺騙嗎?偷竊别人的錢财,都說是盜竊。更何況貪圖天的功勞,将其作為自己的貢獻呢?下面的(臣子)将罪當做道義,上面的(國君)對(這)奸詐(的人)給予賞賜。上下互相欺瞞,難以和他們相處啊。”

  他的母親說:“你為什麼不也去要求賞賜呢?(否則)這樣(貧窮地)死去(又能去)埋怨誰呢?”

  回答說:“(既然)斥責這種行為是罪過而又效仿它,罪更重啊!況且說出埋怨的話了,(以後)不應吃他的俸祿了。”

  他的母親說:“也讓國君知道這事,好嗎?”

  回答說:“言語,是身體的裝飾。身體将要隐居了,還要裝飾它嗎?這樣是乞求顯貴啊。”

  他的母親說:“(你)能夠這樣做嗎?(那麼我)和你一起隐居。”便(一直)隐居到死去。

  晉文公沒有找到他,便用綿上作為他的祭田。說:“用它來記下我的過失,并且表彰善良的人。”

注釋

晉侯:指晉文公,即重耳。他逃亡在外,在秦國的幫助下回晉繼承君位。

賞:賜有功也。

從亡者:從文公出亡在外之臣,如狐偃、趙衰之屬。

介之推:亦從亡之臣。晉文公臣子,曾割自己腿上的肉以食文公。

獻公:重耳之父晉獻公。

惠、懷:惠公,懷公。惠公是文公重耳的弟弟,是懷公的父親。

置:立。

二三子:相當于“那幾個人”,指跟随文公逃亡諸臣。子是對人的美稱。

誣:欺騙。

下義其罪:義,善也。言貪天之功,在人為犯法,而下反以為善也。

上賞其奸:奸,僞也。言貪天之功在國為僞,而上反以此賜也。

蒙:欺騙。

盍:何不。

怼(duì):怨恨。

尤:罪過。

文:花紋,裝飾。言人之有言,所以文飾其身。

綿上:地名,在今山西介休縣南、沁源縣西北的介山之下。

田:祭田。

志:記載。

旌:表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