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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四二 谕校阅全书错误之倪承宽等着分别罚俸或销去纪录
乾隆四十四年八月初八日
又奏校阅四库全书错误之总阅官倪承宽等均各照例分别议处一疏,奉谕旨:
倪承宽、董诰俱着罚俸六个月,王燕绪着罚俸三个月。吉梦熊着销去纪录一次,从前罚俸三个月之处,仍注于纪录抵销。陆费墀着销去纪录一次,免其罚俸。余依议。(起居注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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