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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署淡水总捕分府宁单仰本役立赍公文一角,又银单三张,飞赴新任淡水分府张衙门投缴,守取回照销差。去役毋得刻延,干咨,火速。
计开:公文一角、银单三张。
差陈永
回照
关防 北路淡水捕粮同知关防
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给
分府行
钤记 前任署台湾北路淡水分府宁钤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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