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古诗词网
推荐
诗文
名句
诗人
古籍
当前位置:
首页
>
古代典籍
>
清史稿
卷一百九十七 表三十七
赵尔巽
Ctrl+D 收藏本站
◎疆臣年表一各省总督 河督漕督附
一国治乱,君相尸之。一方治乱,岳伯尸之。清制:疆帅之重,几埒宰辅。选材特慎,部院莫儗,盖以此也。开国而后,戡藩拓边,率资其用。同治中兴,光绪还都,皆非疆帅无与成功。宣统改元,始削其权,则不国矣。唐之方镇,元之行省,史不表人,识者病之。今表疆臣,先列督、抚,附以河、漕。东三省外,北尽蒙、疆,西极回、藏,将军、都统,参赞、办事大臣有专地者,皆如疆帅,今并着焉。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温馨提示: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书目,按 ←键 返回上一页, 按 →键 进入下一页,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