惠政志第十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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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古徒善不足以为政,徒法不能以自行。故必有实心,然后有实政,有实政然后有实惠。然分人以财,博施济众,虽尧舜犹病也。惠而知为政,救炎恤患,虽后王能行也。洪范八政,以食为先。周礼司稼,以年之上下出敛法,出则减价粜,敛则增价籴,而耿寿昌常平仓之法实因之。迄於元明,犹踵其制,可谓善矣。然常平仓,掌诸有司,以时敛发,民犹觖望。隋长孙平,乃制为义仓,令民劝课出输,储积备荒。若朱子社仓之法,规画尤详,命当社殷富领其事,春则贷民以耕,秋则加息以纳,不假手胥吏,无官长掣肘。孝宗下其法於诸路,其为惠甚大。盖痌下民,先王於此,又有保息之政焉。使老有所终,幼有所长,壮有所用,鳏寡孤独废疾者,皆有所养。而后世育婴、养济、存恤、救生、掩埋之事,所由昉也。南邑山多田少,民食不足,尝有庚癸之呼,贫民生女多不举。自义仓设,而凶年有赖,育婴堂设,而女婴得活,救生船催葬局设,而生殁获宁,此皆善政之班班可考者欤。故历举,以著於篇。

仓贮以备荒歉,原无定数。平粜协济,亦无定例。清乾隆十四年,巡抚潘思榘,将闽省各属仓谷,酌量地方情形,应增应减,作为定额。

县常平仓,定额二万三千二百五十一石五斗一升。

乾隆二十九年,实存谷二万三千二百五十三石九斗六升六合,又存杂项谷四百三十二石三斗二升八合九勺。

府常平仓,定额六万一千六百八十九石二斗六升六合三勺。

乾隆二十九年,实存谷六万一千六百四十七石二斗六升六合三勺。三十年奉文,改归县管。

延粮厅仓,定额新捐监谷一万零五十一石四斗。

乾隆二十九年,实存谷一万零二百九十一石三斗九升九合九勺。

以上据前志载,府县常平仓及延粮厅仓三项,统共谷九万五千六百二十四石九斗六升一合一勺,内除乾隆五十三年,因逆犯林文爽在台滋事,军需准销谷二万一千六百一十三石四斗四升九合五勺外,应存仓谷七万四千零一十一石五斗一升一合。现查府县常平仓及延粮厅仓,久已坍塌,谷石一概无存。其以前如何销耗,系归县管,历年既久,无从查考。今惟存府归县管之丰衍仓贮谷,有广、积、黎、育四廒,计开於下。

一广字廒,储谷二千六百四十石。

一积字廒,储谷二千三百三十五石六十八筋。

一黎字廒,储谷二百二十四石一十七筋。

一育字廒,储谷二百七十八石七十筋。

共实存谷,五千四百七十九石五十五筋。

仓廒

县常平仓,原载五十九间。内新字一大廒,在县署大堂左边,其余在於县署左近,建自明季。乾隆十八年,知县陶敦和请项修理。又乾隆五十七年,知县黄铨详请修理。前清已塌无存。民国四年,知事林扬光,奉官产处,将县全署,卖与福州人建筑会馆。

延平府衙仓,原载三十九间,在府大堂侧,及府署后,建自明季,前属府管。乾隆三十一年,奉文改归县管。四十一年,知县陆祖庚,详修二次,后未经修,早已废塌,仅存基址。

延粮厅仓,原载三十五间,建自明季,坐址开平坊后街,原属延粮厅管。乾隆三十一年,奉文归县管理,年久失修,早塌,仅存基址。

丰衍仓二十三间,建自前明,在府学左近,原属府管。乾隆三十一年,奉文改归县管,四十一年,知县陆祖庚详修。今查县贮官谷,广、积、黎、育四廒,又借与公贮义仓谷瑞、新、盛三廒,其余空廒数间,亦多朽烂倾圮。

义仓

缘起於道光十四年,溪流盛涨,米价骤贵。省城及延平等府,筹济民食,甚费图维。爰议倡设义仓,奏请通饬照办。维时署道瑶峰祥公,劝令城乡殷绅,捐置义谷数千石。二十五年,琴山黄公复劝在城殷绅,捐谷数千石,共一万一千九百五十石,分建新旧两仓收储。后由西排关,排捐项下提钱,陆续添买义谷。嗣因新旧两仓,不敷分储,特将官有丰衍仓瑞字等廒,大加修理,借储义谷。原定章程,归道署管理,立印簿二本,一存道署,一存绅董。其新旧两仓总门钥匙,归道掌管,各仓门钥匙归董掌管。遇有收支出纳盘谷碾粜推陈,一切事务,官绅合办,互相稽核。事毕,由仓胥填载两本印簿,所需各费,在西排关项下支给,立法颇为完善。

新义仓在城府前坊。

一际字廒,储谷九百七十一石八十一筋。

一升字廒,储谷一千零六石零九十六筋。

一平字廒,储谷一千五百五十石零二十筋。

一盛字廒,储谷一千一百六十五石一十七筋。

一世字廒,储谷一千零七十七石一十七筋。

一大字廒,储谷八百六十四石。

一有字廒,储谷九百六十三石七十七筋。

一丰字廒,储谷九百二十四石七十八筋。

一年字廒,储谷九百四十七石零一十筋。

以上共储谷九千一百二十九石六十九筋。

旧义仓在城城上坊。

一时字廒,储谷九百一十九石三十五筋。

一和字廒,储谷八百五十石零六十二筋。

一岁字廒,储谷八百九十石零一十八筋。

一稔字廒,储谷一千一百八十石零八十二筋。

一物字廒,储谷一千四百三十二石四十八筋。

一阜字廒,储谷一千四百三十二石四十八筋。

一安字廒,储谷八百零七石四十四筋。

以上共储谷七千五百三十八石五十九筋。

丰衍仓

一瑞字廒,储谷二千六百零五石二十七筋。

一盛字廒,储谷二百三十石零六十筋。

一新字廒,储谷九百五十七石。

以上共储谷三千七百九十二石八十七筋。

旧育婴堂

宋有举子仓,嘉泰间,知州事叶筠建,又有提举司举子仓,嘉定间,知州事刘允济建,久废。清乾隆十年,巡道明福,饬建育婴堂,即县治前龙鼎坊观音堂,乾隆十三年,知县苏渭生建,知县李浚源、赵爱重修,五十年圮,仅存基址。旧有堂内款项共计银一千零一十余两,但付之移交。后自乾隆五十八年起,至嘉庆九年止,清查开报於各前县赔款追补。堂本息银共一千三百二十四两二钱四分,并无移解,只载空册。又有额征田租谷一千筋,俱载前志,今失管。又园租项下年收租九两二钱三分七厘,其各土名佃人,俱载前志,今失管。又载年完新兴里三图八甲育婴堂,额银三两零九分一厘,米六斗七升四合,今亦无著。

新建育婴堂

在紫芝坊,旧属天宁寺僧舍,清同治七年,知府赵均建议,倡设育婴堂,详请巡道周立瀛,饬同知县陈培桂,绅董曾世霖、胡云章、王世錞、任潢1、林运昌等,筹办经费,定章立案。堂屋二进外,建牌坊一座,前为大门,左右两廊,天井中为正厅,旁为堂董办事房,后厅外墙屋,为乳妇育婴室。再后有小库一间,为贮谷仓。大门外另有小库屋一植,赁人住居。其正厅及门楼,於民国元年旧历十一月,即新历一月一日申时被火回禄。至民国四年,道尹蔡凤拨款重建,焕然一新。自赵前守向举董事二人,一驻堂,管理出入婴孩,监察乳妇。一经理,银钱收支,及造女婴衣裙。各支月薪,钱六千四百文。用堂丁二名司看门,兼雇乳妇,抱婴出入寄养,及收租谷等事,每名月给工食钱四千文。雇乳妇四人,堂内驻养,每人月给乳资伙食钱五千四百文。原始经费,茶船过境,大箱抽钱二文,小箱抽钱一文。盐船每只抽钱百文。又各商户多题善愿,以三百文为一愿。比时茶叶大兴,各款抽题,不下三四十千文。除常年用费外,置有田谷一百余石。迨光绪间,茶市淡泊,善愿难题。而女婴又多,入不敷出。十六年,经堂董林茂年、谢金章等,禀请添费,巡道司徒绪,谕令於排关项下,按月补助钱二十千文。二十一年,又恳道宪翟伯恒,批准每月加给钱二十千文。自后按月领钱四十千文。民国元年,盐政归官,船捐停收。经堂董邱延祥等,呈请邑长叶大章,转呈盐政处批,事关善举,应准堂董照章抽收。现每年约收一百六七十千文,茶捐项下每年约收二百七八十千文。又田租谷,每年约值二百千文左右。所养女婴,每年不下百数,出入仅敷支用而已。

救生局船始于清光绪年,知府、委员绅办理。造救生船十余只,分泊各险滩。自城溪南至三都口一带守候,遇险赴救,每只水手二人,其经费附抽木排百货捐。派董二人经收,年约征洋二千余元。至民国四年,设水警察,因筹警费无款,提充解省,将船裁撤,自是遂废。

养济院在西郊外夫人宫坊,宋绍兴中,郡守吕行已2建。明洪武间,知府唐铎重建,为孤贫男妇栖止。额内孤贫四十二名,日给口粮银一分,衣布银在外。额外一十一名,口粮照给,无衣布。

存恤院原在水南南庄,后改徙水东剑化阁下僻处,为孤癞男妇栖止。额内孤癞四十二名,日给口粮银一分,衣布银在外。额外十二名,口粮照给,无衣布。

安乐社宋嘉定通判詹大椿创,或二十里或三十里置一舍,使道路疫病之人归养之。

义园

丛冢庵在城东,宋乾道间,郡守李庾辟地,听民不能葬者葬之。为两塔,以别男女,召僧守之,月给香米。后林洁己3再辟一所,筑培围之。

安福庵宋宝庆初,知州事傅康创,以听民葬。

仓一庵

漏泽园宋嘉定间,知州事林洁己置,听民收葬,禁火葬,停柩皆使安厝得所。明置四园,一在城东演仙下里,一在西剑津里,一在城南崇福里,一在城北演山下里。成化间,知府郑时,弘洽间知县陆嵩建。

义冢一在太古山,明万历间,知府薛藩,署县徐久德置。

一在凿滩瓦厂,建庙置田,有碑记,旧志名东义冢。一在水南坊,牌统以墙。旧志名西义冢,皆清知府周元文立。

一在溪东地藏堂玉屏山右,郡判杨毓建,易民山,听民埋葬,兼置田六段,坐落崇福,计苗三斗,给地藏僧收,掌看守封识。旧志名东南义冢。

一在北郊外,乾隆十二年,知府胡宝琳,捐俸银三十六两,买民人张映西山场一片,坐址后峡地方,有碑。

一在西郊外对河,嘉庆五年十月,知府广善,捐俸银番二十圆。买民人胡世楷等山一片,坐落水南地方,土名新铺后门,其山上至山顶,下至鱼池,左至坑,右至小较场南营菜地,上下有石界牌二片,并记。

一在东郊外,嘉庆五年,民人黄玉标、黄孔文,愿将剑浦坊土名小八卦山一片捐出,横六丈四尺,直三丈六尺,听民自葬。余山仍属黄姓管理,立有界牌二片。

一在东郊外黄家碓后,乾隆三十年,民人吴朝元,设立义冢一座,听民自葬。又於三十二年,在玉屏山,地藏坛对山,造义冢三座,更於大路外段立义冢四座,令子每岁於秋仲,焚烧纸帛。

一在城西郊外,无祀坛左,嘉庆五年,阖邑公捐,筑墙为园,听民自葬。

【校】

1.任潢:原本作“在潢”,今据改。

2.吕行己:嘉靖延平府志作“吕行巳”。

3.林洁己:嘉靖延平府志作“林洁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