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、成、康之际,何其爱民之深,忧民之切,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。有一善,从而赏之,又从而咏歌嗟叹之,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。有一不善,从而罚之,又从而哀矜惩创之,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。故其吁俞之声,欢忻惨戚,见于虞、夏、商、周之书。成、康既没,穆王立,而周道始衰,然犹命其臣吕侯,而告之以祥刑。其言忧而不伤,威而不怒,慈爱而能断,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,故孔子犹有取焉。
《传》曰:“赏疑从与,所以广恩也;罚疑从去,所以慎刑也。当尧之时,皋陶为士。将杀人,皋陶曰“杀之”三,尧曰“宥之”三。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,而乐尧用刑之宽。四岳曰“鲧可用”,尧曰“不可,鲧方命圮族”,既而曰“试之”。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,而从四岳之用鲧也?然则圣人之意,盖亦可见矣。
《书》曰:“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。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”呜呼,尽之矣。可以赏,可以无赏,赏之过乎仁;可以罚,可以无罚,罚之过乎义。过乎仁,不失为君子;过乎义,则流而入于忍人。故仁可过也,义不可过也。古者赏不以爵禄,刑不以刀锯。赏之以爵禄,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,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。刑之以刀锯,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,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。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,而爵禄不足以劝也;知天下之恶不胜刑,而刀锯不足以裁也。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,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,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。故曰:忠厚之至也。
《诗》曰:“君子如祉,乱庶遄已。君子如怒,乱庶遄沮。”夫君子之已乱,岂有异术哉?时其喜怒,而无失乎仁而已矣。《春秋》之义,立法贵严,而责人贵宽。因其褒贬之义,以制赏罚,亦忠厚之至也。
唐堯、虞舜、夏禹、商湯、周文王、周武王、周成王、周康王的時候,他們是多麼地深愛着百姓、深切地替百姓擔憂,而且用君子長者的态度來對待天下人。有人做了一件好事,獎賞他之餘,又用歌曲贊美他,為他有一個好開始而高興,并勉勵他堅持到底;有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,處罰他之餘,又哀憐同情他,希望他抛棄錯誤而開始新生。歡喜和憂傷的感情,同意和不同意的聲音,見于虞、夏、商、周的曆史書籍裡。成王、康王死後,穆王繼承王位,周朝的王道便開始衰落。然而穆王還是吩咐大臣呂侯,告誡他使用“祥刑”。他說的話憂愁卻不悲傷,威嚴卻不憤怒,慈愛而能決斷,有哀憐無罪者的好心腸。因此,孔子把這篇《呂刑》選進《尚書》裡。
古書上說,“獎賞時如有可疑者應該照樣留在應賞之列,為的是推廣恩澤;處罰時遇有可疑者則從應罰之列除去,”為的是謹慎地使用刑法。堯當政時,臯陶是掌管刑法的官。要處死一個人,臯陶三次說當殺,堯帝卻一連三次說應當寬恕。所以天下人都害怕臯陶執法堅決,而贊美帝堯用刑寬大。四嶽建議:“鲧可以任用。”堯說“不可!鲧違抗命令,毀謗同族。”過後,他還是說“試用一下吧。”為什麼堯不聽從臯陶處死犯人的主張,卻聽從四嶽任用鲧的建議呢?那麼聖人的心意,從這裡可以看出來了。
《尚書》說:“罪行輕重有可疑時,甯可從輕處置;功勞大小有疑處,甯可從重獎賞。與其錯殺無辜的人,甯可犯執法失誤的過失。”唉!這句話完全表現出忠厚之意。可以賞也可以不賞時,賞就過于仁慈了;可以罰也可以不罰時,罰就超出義法了。過于仁慈,還不失為一個君子;超出義法,就流為殘忍了。所以,仁慈可以超過,義法是不可超過的。古人獎賞不用爵位和俸祿,刑罰不用刀鋸。用爵位、俸祿行賞,隻對能得到爵位、俸祿的人起作用,不能影響不能得到爵位和俸祿的人。用刀鋸作刑具,隻對受這種刑的人起作用,對不受這種刑的人不起作用。古代君主知道天下的善行是賞不完的,不能都用爵位俸祿來獎賞;也知道天下的罪惡是罰不完的,不能都用刀鋸來制裁。所以當賞罰有疑問時,就以仁愛之心對待。用君子長者的寬厚仁慈對待天下人,使天下人都相繼回到君子長者的忠厚仁愛之道上來,所以說這就是賞罰忠厚到了極點啊!
《詩經》說:“君子如果高興納谏,禍亂就會快速止息;君子如果怒斥讒言,禍亂也會快速止息。”君子止息禍亂,難道有異術嗎?他不過是适時地控制自己的喜怒,不偏離仁慈寬大的原則罷了。《春秋》的大義是,立法貴嚴,責人貴寬。根據它的褒貶原則來制定賞罰制度,這也是忠厚之至啊!
⑴籲俞:籲,疑怪聲;俞,應詞也。
⑵歡休:和善也。
⑶慘戚:悲哀也。
⑷呂侯:人名,一作甫侯,周穆王之臣,為司寇。周穆王用其言論作刑法。
⑸祥刑:刑而謂之祥者,即刑期無刑之意,故其祥莫大焉。
⑹賞疑從與:言與賞而疑,則甯可與之。
⑺罰疑從去:言當罰而疑,則甯可去之。
⑻士:獄官也。
⑼四嶽:唐堯之臣,羲和之四子也,分掌四方之諸侯。一說為一人名。
⑽鲧:傳說大禹之父,四兇之一。
⑾方命:逆名也。
⑿圯族:猶言敗類也。
⒀忍人:謂性情狠戾之人也。
⒁祉:猶喜也。
⒂遄:速也。
⒃沮:止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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