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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施聘之御史南还 送施聘之御史南还

送施聘之御史南还

蹋翼青冥去,高秋只隼孤。许身酬日月,垂泪向江湖。

事业台中草,生涯水上蒲。他年问书札,沧海一潜夫。

御史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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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景明(明代)

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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